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球天下体育:印发《全南县支持生育三孩保障政策(试行)》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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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府字〔2024〕17号
全南县人民政府

球天下体育:印发《全南县支持生育三孩保障政策(试行)》的通知


各乡(镇)人民政府、城市社区管委会,县政府各部门,县属、驻县各单位:

经县政府同意,现将《全南县支持生育三孩保障政策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
2024年4月24日

(此件主动公开)

全南县支持生育三孩保障政策(试行)
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 国务院球天下体育: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》《中共江西省委 江西省人民政府球天下体育:印发〈江西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赣发〔2022〕11号)精神,结合球天下体育:实际,制定本保障政策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,立足新发展阶段、贯彻新发展理念、构建新发展格局,积极稳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,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,健全服务管理制度,提升家庭发展能力,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,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 

二、总体目标

到2025年,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,服务管理机制基本完备,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,生育、养育、教育成本显著降低,生育水平适当提高,人口结构逐步优化,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。

到2035年,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,生育水平更加适度,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,优生优育、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,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,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。

三、配套措施 

(一)产假优待。凡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干部职工生育三孩的,在已有产假的基础上,增加女方30天奖励假;同时享受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期间的工资、绩效和福利待遇。〔责任单位:县人社局、县卫健委〕

(二)孕期补助对怀孕生育三孩的孕妇,在生育三孩后给予一次性 2000元的营养补助。〔责任单位:县卫健委、县财政局〕

(三)生育奖励。对生育三孩的家庭,生育三孩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。〔责任单位:县卫健委、县财政局〕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(四)入托补助。第三孩在0-3周岁入托本县公办托育机构期间,每人每月享受300元政府补助。〔责任单位:县卫健委、县财政局、县教科体局〕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(五)免费体检。第三孩在6周岁以前,每年提供一次血常规、视听力筛查、体格检查、口腔保健、发育评估等免费健康体检。〔责任单位:县教科体局、县总医院〕

(六)代缴医保。第三孩在6周岁前由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。〔责任单位:县卫健委、市医保局全南分局〕

(七)购房奖补。自本政策执行起符合政策生育了第三孩的常住本县户籍家庭(以上户口为准),于2024年 5 月1日至2026年 5 月30日期间(以网签合同时间为准),在球天下体育: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县平台公司县城、乡(镇)安置房的,按购买的商品住宅建筑面积给予400元/平方米购房补贴(以完税凭证面积为准,购房补贴不足6万元的,以实际购房补贴金额为准,购房补贴超过6万元的,以6万元补贴,购房补贴6万元封顶)。〔责任单位:县住建局、县财政局、县卫健委、县公安局〕

(八)公交免费。为生育三孩的父母及其 所有 子女办理2年有效期的县城行政规划区内公交免费卡(含工本费)。〔责任单位:县交通运输局、县公用交通投资有限公司〕

四、申报条件

(一)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户籍在本县,并已在本县缴纳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或社保三年以上,且前二孩至少有一孩和第三孩户籍在本县的。

(二)三孩应符合《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九条规定。 

1.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计入子女数,应从再婚后生育的子女计算。

2.复婚夫妻按两人复婚前后共同生育的子女数合并计算。

3.夫妻依法收养的子女,不计入夫妻生育的子女数。      

4.已生育子女有死亡的,按再生育后的存活的孩次计算。

5.在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不计入其子女数。

(三)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,第一次生育,孩子为多胞胎的,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三孩生育奖励 (多胞胎中第四孩及以上的,除孕期补助、生育奖励外,其余政策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);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,孩子为多胞胎的,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三孩生育奖励(第四孩及以上的,除孕期补助、生育奖励外,其余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);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,孩子为多胞胎的,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三孩生育奖励(第四孩及以上的,除孕期补助、生育奖励外,其余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)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五、申报程序和资料

(一)申报地点和时限

生育三孩后应在12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乡(镇)人民政府、城市社区管委会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申请,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(二)申报资料

申报时需携户口本、结婚证、身份证、生育证明等申报资料,填写《全南县生育三孩保障政策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1)。  

(三)审核程序

乡级初审。乡(镇)、城市社区管委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,对不符合享受条件的,告知申报人并做好解释工作。对资料不全的实行一次性告知。乡(镇)、城市社区管委会应及时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复核,对复核合格的申报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。

县级审批。乡(镇)、城市社区管委会公示无异议后,将复核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资料报至县卫健委审批,审批通过的及时公布审批结果,并公示5个工作日,对不符合审批标准的,应作出审批结论,由乡(镇)、城市社区管委会告知申报人。

(四)资格退出

申报对象或符合申领条件的子女户籍迁出全南县的,次月开始不再享受相关奖励政策。资格退出主要以乡(镇)、城市社区管委会定期与公安、民政、卫健等部门信息核对发放对象的户籍信息、出生(死亡)信息的方式确定。  

(五)统计申报

工作实行月报、季度汇总、按季发放原则。乡(镇)人民政府、城市社区管委会每月10日前上报上月月报表(详见附件2)至县卫健委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乡(镇)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,坚持一把手亲自抓、负总责,加强统筹规划、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,积极组织落实生育配套支持措施,确保责任到位、措施到位、落实到位。

(二)加强宣传引导。加强政策解读,充分发挥民政、共青团、妇联、计划生育协会等组织在促进人口发展、家庭建设、生育支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,倡导积极婚育观念,积极宣传生育配套支持措施政策,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,营造良好的生育支持氛围。提倡适龄婚育、优生优育,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,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,构建新型婚育文化,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。

(三)强化政策落实。县财政局、县卫健委、县教科体局、县人社局、县住建局、县公安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公用交通投资有限公司、市医保局全南分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,确保各项配套措施落实落细。各单位要将配套措施所需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,强化审计监督,加强对资金使用过程监督,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
七、其他事项

(一)本政策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,试行二年。

(二)如遇上级生育政策调整,与本政策发生冲突时,则以上级相关政策为准; 此前相关政策与本政策存在冲突的,以本政策为准。 本政策由县卫健委负责解释。

(三)符合申报条件的驻县单位公职人员可参照执行。   

附件:1.全南县支持生育三孩保障政策申请表   

2.全南县支持生育三孩家庭购房补贴申请表

3.全南县支持生育三孩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统计表(月报)

附表1

全南县支持生育三孩保障政策申请表 

申报

事项

基本

信息

男方信息

女方信息

子女信息

一孩

二孩

三孩

姓 名

身份证号 码

户籍所在地

现居    住地

婚姻   状况

初婚时间

婚姻变动 日期

三孩出生日期

三孩出生 地址

补助金额(元)

补助金额(大写)

社保卡账号

村(居)委会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初审意见

签字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年   月  日

乡(镇)、城市社区     审核意见

签字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年   月   日

县卫健委审核意见

签字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年   月   日

备注:本表一式两份,需双面打印(单面打印无效),乡(镇)、城市社区一份,县卫健委一份。   

附表2

全南县支持生育三孩家庭购房补贴申请表

申请人

身份证号码

住  址

联系电话

所购商品房地址(项目名称及房号)

合同编号

合同签订时间

购房面积㎡)

住宅:   ㎡

完税证号

计税金额   (元)

补贴标准

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购房补贴400元 /㎡。

补贴金额

(元)

㎡×400元

=       元

申请人

账 户

户名:

开户行:

账号:

申请人

意见

本人于      年    月   日政策内生育三孩,符合政策内生育三孩家庭消费补贴,现申请补贴计: 人民币(大写)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¥:      元),本人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有效。

申请人签名:

申请日期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年      月     日

审批意见

县住建局意见

(盖章)

年   月  日

县卫健委意见

(盖章)

年    月   日

县公安局意见

(盖章)

年   月   日

县财政局意见

(盖章)

年   月   日



附表3

全南县支持生育三孩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统计表(月报)

单位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填报时间:

夫妇基本情况

现居住地

婚姻状况

结婚时间

现有子女

第三孩生育情况

申报 事项

补助 金额

社保卡账号

备注

男方姓名

身份证号

户籍所在地

女方姓名

身份证号

户籍所在地

联系电话

其中:男

其中:女

出生日期

户籍所在地

出生所在的医疗机构